郑州市上街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增加行政透明度,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上街区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上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依本办法应公开发布的文件、数据、图表等资料。
本办法所称网上公开是指将本条第一款所述政府信息在国际互联网的“中国.郑州上街”(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zzsj.gov.cn/)上予以发布。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区政府及其部门、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信息发布责任单位)。
信息发布责任单位有义务将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政府信息在其所建立的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第四条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真实、便民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及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要对外公开。特别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进行公开运作。
“中国.郑州上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j.gov.cn/)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免费下载并在相关的政府部门使用。
第五条“中国.郑州上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j.gov.cn/)是区政府对外统一发布政府信息和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服务的网上窗口,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政府职能简介、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办事程序、表格下载、政务动态、城市概况以及各种政府资源等检索、查询和业务互动信息,并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平台。
第六条 上街区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上街区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信息办)负责组织、指导、推动本办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