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郑州市上街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事业、著作权、文物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事业、文物事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类文学艺术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 拟订全区文化事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安排文化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四) 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查处音像市场违规行为;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全区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五)管理全区图书馆事业,研究、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六)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拟订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对全区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 审核并负责向省、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申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等机构;申报区内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负责一次性内部资料的审批、审读和管理;协调全区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九) 负责电子、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
(十) 监督管理印刷业。
(十一) 指导出版物展览、展销和书市举办活动;负责出版物零售、租赁经营单位的审核批准;管理出版物市场。
(十二) 负责辖区内的版权管理,依法处理版权案件,调解、仲裁版权纠纷。
(十三)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