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内容
农经委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的领导名单;
2、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单位工作报告;
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5、审批事项;
6、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7、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十件实事;
9、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目录编排方式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单位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 时间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所属类别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填报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1)地区及部门编号详见附件一。
(2)信息所属类别号详见本文“政府信息分类”内容。
(3)信息生成年号:某条信息生成的年号。如:某条信息2008年X月X日生成,此条信息的“信息生成年号”为“2008”。
(4)信息填报顺序编号:某条信息填报时的顺序号,各信息填报责任人依序自行编号,至少编写五位数字。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5.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6.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7.责任部门:上街区农村经济委员会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本行政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上街区农村 经济委员会电子政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南院五楼农经委电子政务办公室(玉发大道与310国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办公时间: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 0371-68923406
传真号码: 0371-6892340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南院五楼农经委电子政务办公室(玉发大道与310国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41
电子邮箱:njwbgs@126.com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zzsj.gov.cn。
2、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省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农经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zzsj.gov.cn)上下载。(公开权利人为:公民、法人、组织)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主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①农经委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单件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农经委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是: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农经委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3、收费标准。
(1)检索费。
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
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
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0.5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1元。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就农经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办公室申诉或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