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上街区信息公开 >> 建设局

建设局
信息公开指南 |
|||||||||||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内容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信息公开包括建设局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建设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审批事项;
5、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目录编排方式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编排体系描述。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所属类别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填报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1)地区及部门编号详见附件一。
(2)信息所属类别号详见本文“政府信息分类”内容。
(3)信息生成年号:某条信息生成的年号。如:某条信息2007年X月X日生成,此条信息的“信息生成年号”为“2007”。
(4)信息填报顺序编号:某条信息填报时的顺序号,各信息填报责任人依序自行编号,至少编写五位数字。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5.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6.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7.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
我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上街区济源路139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5:3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6:00
联系电话: 0371-68922461
传真号码: 0371-68922461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建设局层面信息,我局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上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zzsj.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2、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省政府信息,我局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填写《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上街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zsj.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上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
(1)审查。我局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我局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我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1.检索费。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
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 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元。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71-68921254。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