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科学技术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科技、信息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及规划;研究科技、信息化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制定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和措施,指导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科技工作。
(二)规划并指导建立全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我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完善以企业为主的技术开发体系,开展全社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三)归口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和信,息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归口组织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成果专项推广项目;制定本区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共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负责规划重大科技项目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划分,负责认定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
(五)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全区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优化科技资科技专项经
(六)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区优秀科技人才;指导全区科技与信息化人才培训工作。
(七)制定对外科技和信息化的合作与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与信息化宣传、统计工作。
(八)负责制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计划;组织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会审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审定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区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专利等工作。
(十)规划和实施全区科技信息网库建设;负责管理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协调和服务民营科技企业,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信息网络(包括计算机网络、电信网、有线电视网、无线通信网络和各类专用通信网络)的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全区通信管道建设和使用,参与有关部门对通信管道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信息网络的互连互通工作,以及全区党政机关信息网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
(十三)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系统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制定全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立全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十四)负责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应用服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有关信息服务的资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管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组织监管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信息产品的安全测评工作。
(十五)负责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郑州市上街区地震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编制本区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本区域内的震情跟踪;对办事处、镇的群测群防工作实行管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特别是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管理本区地震灾害预测,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四)承担区人民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性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